專題介紹
目前,監管機構對非法集資的打擊一直處于高壓態勢,本期專題主要盤點了近一年來已宣判的那些“轟動一時”的非吸大案。 非法集資犯罪是集資類金融犯罪的統稱,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罪等。非法集資的形式越來越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投資者要學會辨識,天上絕不會掉餡餅,警惕那些“高回報”、“高收益”、“快速致富”等項目,不要讓自己走入陷阱中。
”張志杰介紹,2017年8月,與公安部共同研究制定相關工作會議紀要,對相關案件的罪名認定、打擊范圍、證據標準、銜接機制等問題作出規定,并及時轉發全國各地檢察機關,有力地指導了案件辦理工作。
2018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擴大會議)在京召開。聯席會議召集人、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出席會議并講話。
在日前召開的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上,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指出,公安機關將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集資、網絡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專項行動,嚴防經濟金融風險向社會穩定領域傳導。
意見要求,要充分履行打擊職能,優化打擊模式,始終保持對金融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重點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和涉及互聯網金融、證券期貨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突出經濟犯罪活動。
保監會官網發布“關于在互聯網平臺購買保險的風險提示”,稱互聯網保險業務蓬勃發展,在給保險消費者帶來便捷的同時,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
其中明確提出,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并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申報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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