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虎訊 12月15日消息,“盛融在線”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近日一審落下帷幕。一審判決結果顯示,主導這起涉案23億余元,涉及投資人多達1萬余人非吸的被告人劉某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十萬元。
據廣州白云法庭通報,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劉某軍、李某君在未取得國家銀監會批準的情況下,利用其經營管理的志科公司架設的“盛融在線”網貸平臺,通過網絡宣傳、注冊會員、充值投資標的項目等方式,采取高息(約年利息20%)回報的手段非法吸收社會民眾等大量不特定對象的款項,并投入了房地產、借貸等高風險行業,自2015年起致使大量民眾投入的款項未能返還。經審計,志科公司通過“盛融在線”網貸平臺吸收的款項達23億余元。
另根據提取的志科公司“盛融在線”網貸平臺服務器中的原始電子數據記錄進行審計,該網貸平臺共有投資用戶1.2萬余人,其中已報案用戶為1492人,該1492人未收回金額為3.26億余元。
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4日上午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軍、李某君無視國家法律,結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二人犯罪后有自首情節,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綜合全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后果及二被告人的悔罪表現、家庭狀況,決定對被告人劉某軍、李某君從輕處罰。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軍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十萬元;被告人李某君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追繳被告人劉某軍、李某君的違法所得、財物,追繳不足部分責令上述兩被告人退賠,并按各投資人未收回金額比例發還各投資人。
被告人及辯護人當庭表示庭后考慮是否上訴。
根據工商資料顯示,盛融在線成立于2010年11月,是廣州成立最早且規模最大的P2P平臺。公司實際注冊名稱為志科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1000萬元,法人為劉志軍,合伙人為李敏、廣州市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和廣州凱炬科技企業孵化器。
3000萬壞賬引發兌付危機
2015年春節前夕,盛融在線傳出提現困難,恐慌情緒在投資人中蔓延,導致大量投資者紛紛要求提現。
2015年2月11日危機爆發。盛融在線曾在其官網公告稱,因為“近期新系統上線集中出現較多展期,且年關大量提現,造成平臺資金緊張”,待收2000元以下的用戶在回款后可以自由提現,其他投資人都需要分批收回資金。這家成交規模逾百億的平臺出現提現困難,頓時引起了業內關注。
據長江商報報道,引發此次擠兌事件的,是原本只有3000萬元的壞賬。突然涌現的大量投資人提現,金額高達4.3億元。因為投入到項目的資金尚未到期,無法收回。而按照當時的慣例,都是平臺兜底,平臺無法籌集到這么多資金,只能宣布停業。
3月9日,盛融在線官網發布公告,稱投資人提現金額只能為賬戶余額的5%。劉志軍還在當日晚間的《致歉信》中承諾,3月份爭取完成簽署4.5億元還款擔保,盡快完成債轉股、線上債權轉讓等工作。
同時,另一家廣州的P2P平臺好又貸向盛融在線遞來橄欖枝,據報道,好又貸希望設立一個新盛融在線平臺,把盛融在線的投資者資源和員工資源嫁接過來,好又貸方面持新平臺60%的股權實現控股,另40%股權由盛融在線數十名超百萬的大額投資人進行“債轉股”。隨后的一段時間,有上千名投資者拿到提現賬戶凈額5%的提現,劉志軍也拿出490萬資金,由好又貸分七次代發放。
然而,由于股權占比等的分歧,好又貸與盛融在線切斷了合作。3月30日,劉志軍與幾名投資人合伙成立新“盛融”,劉志軍希望通過新“盛融”開新標,原先那些急需用錢的投資者,可以先作為借款人從新公司借取一定金額,這部分金額可能占投資者在新盛融平臺投資額的30%,但同樣需要支付一定利息,還款日期與利息由雙方協商確定。到了還款期,如果投資人能夠還上本金和利息,那么投資者可以取走在盛融投入的所有資金。
劉志軍表示,如果投資人急著要錢,而他暫時無法籌到錢,只有對盛融在線破產清算。如果走到這一步,資產、債權肯定會被賤賣,所有人都會吃虧。而如果新平臺開新標,需要用錢的可以先借錢,雖然要付利息,但原來的投資也有利息,可以對沖。等過段時間盛融緩過來了,投資者可以把錢還上,拿回原來投的錢,不會吃虧。
但新平臺進展并不順利,據媒體報道,從成交量方面看,從2015年3月30日至4月26日,新盛融在線成交量僅為約558.56萬元。
5月份,據網友提供的資料顯示,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分局對廣州志科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事立案。一位已報案的投資者提供的立案告知書顯示,“廣州志科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案,我局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現已立案,特此告知”,落款是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區分局。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劉志軍被監視居住。自2月份出現提現困難后,盛融在線沒能從走出泥潭,最終倒閉。
2016年8月15日,法院敦促受害人到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登記涉案信息。
多位業內人士指出盛融在線出問題的真正原因在于逾越了假標自融、設立資金池、違規擔保等多條紅線,“劉志軍本人借多個賬號在平臺上融資,是最大的借款人”。
盛榮在線的借款方之一是廣東大華仁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大華仁盛”)和其諸多子公司。根據工商資料,2014年年底,大華仁盛進行了一次法定代表人變更,變更前的法定代表人是劉序仁,變更后是李敘宜。有多位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透露,劉序仁即為劉志軍的父親。雖然報道顯示劉序仁并沒有為兒子背書,但多名投資者表示,正是因為看到劉序仁的身份,才看好盛融在線的前景,將錢投了進去。
此外,網貸天眼統計數據顯示,僅用tonyliu一個賬號,盛融在線董事長劉志軍就在自家平臺上共借款1.89億元。業內人士還表示,劉志軍擁有的賬號遠不止這一個。
對于自融的質疑,2015年2月10日,劉志軍在公開信中承認絕大數資金是借給了關聯公司廣州聯炬科技企業孵化器內的高科技企業,但已經退出了關聯公司。不過,資料顯示,劉志軍是盛融在線創始人,亦是聯炬孵化器執行董事,直到盛融在線事發,才緊急卸任。
除了自融,違規擔保也一直伴隨盛融在線。2012年,盛融在線網站顯示,其隸屬于廣東盛融融資擔保公司,劉志軍是該公司總經理。當年6月,廣東盛融融資擔保公司退出,公司更名為廣州志科電子商務公司,此后相當長一段時間,盛融在線的借款項目都是由這家公司擔保。
結束自我擔保后,盛融在線的合作公司變更為劉志軍擔任過總經理的廣州聯炬科技企業孵化器。廣州聯炬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注冊資本金為3333萬,為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為盛融在線平臺擔保總額超過7億元。工商資料顯示,聯炬科技企業孵化器不是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具備擔保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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